军官退出现役后,有四种安置方式:一是转业,由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工作和职务;二是复员,一次性领取复员费,由地方民政部门安排工作;三是自主择业,按月领取退役金,并由政府协助就业;四是退休,按月领取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