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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调整2008年高考招录政策 新增两类加分           
甘肃省调整2008年高考招录政策 新增两类加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9 0:45:12
  新增两类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加10分投档
  甘肃日报兰州3月28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招办获悉,今年高考,我省在往年已执行的3条地方性照顾政策的基础上,新增加了2条地方性照顾政策。目前,这5条地方性照顾政策已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可以公布执行。
  今年新增加的两条地方性照顾政策是: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和省级竞赛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可在其统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和省赛区联赛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可在其统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往年已执行的3条地方性照顾政策是:高中阶段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A级证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长期居住在民族县、乡的汉族考生,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的考生,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可在其统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其他照顾政策均按往年的加分办法、项目和分值执行。(记者:宜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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