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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销师|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营销师|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5 17:25:14
    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具有社会覆盖范围广、实战性强和责任重大等特点。为提高我省市场营销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社鉴发[2002]22号《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营销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培养合格的营销管理人才,我们将和部有关技术支持单位联合,组织四川省《营销师、高级营销师》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职业资格名称和技能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参加对象:总经理、营销总监、营销经理、营销主管、有志于从事营销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鉴定方式:
依照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营销师、高级营销师此外另须进行论文答辩和综合评审。
    四、培训内容:
    培训考核课程:依照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考试标准,分设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知识,并要进行论文答辩。
    理论知识:市场营销职业道德、市场营销基础知识、社交礼仪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实务技能:市场调查与分析、营销战略与营销活动管理、产品与价格管理、分销渠道管、促销管理、销售管理、网络营销管理
    五、申报条件:
    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大学本、专科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4)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大学本、专科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本职业(专业)研究生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六、颁发证书:
学员学完课程,参加由国家劳动部组织的“高级营销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章的“营销师资格证书”、“高级营销师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号,全国通用,是营销人员上岗的有效证明。
     七、报名时间:随时接受报名
考试时间:每年2次,上半年5月左右,下半年11月左右(具体以劳动部规定为准)
     八、报名办法:
    个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六张
     九、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四川省经委职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 
    适合对象:总经理、营销总监、营销经理、营销主管、有志于从事营销管理工作的人员
    师资力量:知名专家\教授
    咨询电话:028-85251627 68185258  68185259
文章录入:ayao    责任编辑:a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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